桐乡市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解决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重要抓手,是新时期全面提升林草治理能力、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排头兵的内在要求。今年以来,桐乡市深刻领会学习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
一是高位推进抓落实。根据《实施方案》,桐乡市将建成市、镇、村三级林长制管理体系,市级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总林长,分管林业的市领导担任市级副总林长,分管公安的市领导担任市级副总林长兼总警长。镇(街道)、村(社区)参照市级设立林长(警长),实现全市林长制管理体系全覆盖。构建责任明确、分工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
二是明确目标抓重点。全面推行林长制主要有五大任务,包括加快推进平原国土绿化建设、严格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加强林业监管执法等方面。到2021年底,全市新增绿化造林面积1300亩以上,市域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0%以上,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2%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1平方米以上。到2035年底,全域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现代化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碳汇能力,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绿色本底更加牢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林业高水平现代化。
三是明确职责抓保护。细化压实各级林长职责,构建 “部署贯彻在市、网格管理在镇、巡护宣传在村”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将森林湿地资源保护重心下移,通过强化基层林业治理能力实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明确了各级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将森林覆盖率、绿化造林、自然保护地建设、森林灾害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依法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
四是成绩晾晒抓成效。以推动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以“奖优惩劣”激发干部干事热情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林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切实确保林长制顺利推进,不断加快林长制落地见效。
(桐乡市林业局)